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2022年,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川办发〔2021〕79号)要求,根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坚持权责法定原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市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对市级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事项进行了清理,编制了《内江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特点和内容
《权责清单》设定及实施依据为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确定的部门相关职责分工。《权责清单》包括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部分,具体由权力分类、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免责事项等要素组成。清单主要内容涉及10个行政主管部门权力清单事项144项、对应的责任清单事项144项,权力事项类型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六类,涵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等领域。
三、实施及调整要求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要会同本县(市、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本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要以梳理公布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厘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权力和责任,完善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
相关链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