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大山、凌大湾饰面用
砂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内公资矿拍告(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大山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方案》《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凌大湾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方案》,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大山、凌大湾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大山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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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 |
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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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市中区凌家镇高洞村和牛口桥村 |
交通情况 |
拟建矿山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通讯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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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0.016km2 |
开采深度 |
+378m~+32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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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资源量 |
21.6万立方米(可开采量17.4万立方米) |
设计生产规模 |
1.5万m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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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出让方式 |
拍卖 |
采矿权出让年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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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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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区块拐点坐标(2000 坐标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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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出让起拍价 |
起拍价:128.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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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竞得人获得采矿权后,涉及土地、林业、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的,由竞得人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办理采矿权证时须提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竞买申请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2、采矿权到期后,如果还有储量并能满足最低开采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可申请办理延续 |
采矿权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凌大湾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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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 |
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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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市中区凌家镇高洞村 |
交通情况 |
拟建矿山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通讯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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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0.0107km2 |
开采深度 |
+378m~+32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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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资源量 |
19.6万立方米(可开采量17.7万立方米) |
设计生产规模 |
1.5万m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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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出让方式 |
拍卖 |
采矿权出让年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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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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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区块拐点坐标(2000 坐标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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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出让起拍价 |
起拍价:127.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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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竞得人获得采矿权后,涉及土地、林业、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的,由竞得人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办理采矿权证时须提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竞买申请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2、采矿权到期后,如果还有储量并能满足最低开采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可申请办理延续 |
二、风险提示
(一)拟出让的市中区凌家镇大山、凌大湾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进出道路、用地、附作物、安全、环保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存在的风险,需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协商不成导致不能采矿的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二)矿产资源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谨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出让文件和拍卖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采矿权只做了地质简易测量,矿区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存在一定差距,开采进出道路、安全、环保、附作物、林业等以及开采时间存在一定风险,对此,出让人、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因素,谨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出让文件和拍卖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其他要求
(一)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及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成后到市中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登记期限一次性为10年,采矿证到期后竞得人如不再延续,竞得人须按相关文件要求申请注销采矿权和土地复垦,剩余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竞得人获得采矿许可证后,还应按规定到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开采作业,相关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自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必须依法按规定进行年度信息公示和缴纳税费等相关义务,否则市中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有权无偿收回采矿权。
(三)竞得人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在矿山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应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四)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发证时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里规定的相关费用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基金(含土地复垦费)和当年采矿权占用费0.05万元(采矿权占用费收取按1000元/平方公里·年。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按绿色矿山规范建设生产。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所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未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未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中。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三)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2024年2月23日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登录交易主体(未注册的需先注册)选择需要下载出让的文件,点击下载。
六、竞买申请报名及竞买资格确认
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6时
本次拍卖实行现场申请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报名同时现场确认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凭下列资料到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交易组织科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经核实,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函原件的,交易中心将发给竞买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规定时间内未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完整提交拍卖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竞买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或银行担保函原件;
8.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9.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七、竞买保证金或担保函
竞买人报名时每个矿权需缴纳竞买保证金25万元人民币(按拍卖起拍价的20%设定)或银行出具25万元见索即付的担保函(担保范围须包含: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未能按拍卖文件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拒绝或拖延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或其他应付费用等,则开具保函的金融机构须独立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担保函受益人为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担保函期限截止时间为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时为止(期限:2024年5月12日))
八、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会定于2024年3月22日15时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举行。
九、出让方式
该宗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合同签订与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公示期(10个工作日)满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
十一、相关查询网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www.mnr.gov.cn/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https://www.neijiangshizhongqu.gov.cn/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ggzy.neijiang.gov.cn/
十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成交矿业权出让收益、交易服务费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如对本公告及公告须知、拟出让标的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向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五、联系方式
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南环路245号 联系电话:2178060 联系人: 孙民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3楼(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电话:0832-2022630(交易组织科) 联系人:彭惟姗
技术支撑咨询电话:18064944553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