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关于“资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人网上提问的答疑如下:
质疑内容:关于“(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详见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要求,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完成证明是否能提供“施工图审图报告或竣工报告”,这两项资料为官方建设工程证明材料。
回复: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了发包人公章的能证明业绩实际完成情况的证明文件,其格式和类型不受限制,请按照要求提供。
招标人: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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