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小濛溪河及大濛溪河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14 | 结算价和付款方式 | (二)付款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根据财政预算评审,支付至预算评审设计费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预算评审设计费的90%,剩余设计费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财评未出前,以合同暂定金额为基数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全部项目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审定金额的97%;剩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 |
修改为如下内容:
9.14 | 结算价和付款方式 | (二)付款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项目竣工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财评未出前,以暂定金额为基数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全部项目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审定金额的97%;剩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 |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中: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1、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根据财政预算评审,支付至预算评审设计费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预算评审设计费的90%,剩余设计费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财评未出前,以合同暂定金额为基数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全部项目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审定金额的97%;剩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
修改为如下内容: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1、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项目竣工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财评未出前,以暂定金额为基数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全部项目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审定金额的97%;剩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子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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