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半坡井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一批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 内江市市中区半坡井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市区发改【2023】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鑫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央省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江鑫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市区发改【2023】1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 项目业主:内江鑫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内江市城西街道辖区、玉溪街道辖区;
2.3 项目规模:涉及居民户数约17317户,改造面积约131万平方米,针对社区内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工作(水电气改造工程等)、小区公共区域改造(道路黑化、监控、雨污水管网整治、强弱电改造、挡土墙及围墙加固修复、线路规整完善停车位及充电桩等)、改造便民中心1处;新建停车场(10处)约40400m²、新增充电桩457桩等完善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内容。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5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等相关服务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0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类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内江 市(州))(网址: http://ggzy.neijiang.gov.cn/ )—“登录”—“ 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832-610056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招 标 人: 内江鑫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
邮 编: 641099
联 系 人(异议受理): 姜先生
电 话: 0832-205201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44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柳先生
电 话: 028-843836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10 月 2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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